《水文》(雙月刊)創刊于1956年,由水利部水文局、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主辦。
《水文》報道范圍是:水文水資源基礎理論研究,水文站網規劃設計,水文測驗技術,水文資料處理與服務,水文水資源分析計算,水文情報預報,水資源調查評價,水質監測與預測,新技術在水文水資源方面的應用,測驗儀器設備的研制,國內外水文水資源科技進展綜述、信息和動態等。其讀者對象是:從事水文水資源工作的廣大科技人員、相關專業的工程技術人員以及有關大專院校的師生等。獲獎情況:《CAJ-CD規范》執行優秀獎。
1文責自負。來稿應論點明確,主題突出;數據資料可靠,實事求是,文字精練。文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文前有2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和3~8個關鍵詞,文后附英文摘要。如系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或國家、省部級各類項目成果,請在首頁地腳步“基金項目:”作為標識注明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項目編號。每篇文章一般不超過6000字(包括圖表和參考文獻等)。
2來稿請寄計算機錄入激光樣稿,或3。5寸軟盤,或發電子郵件,或謄清在方格稿紙上。
3插圖和附表只附最必要的。圖件請用黑墨描繪在透明繪圖紙上,圖幅切勿過大或過小,文稿中應用圖框標明插圖位置,并在圖框下注明符號、圖題和圖注。
4文稿中外文字母、符號必須分清大小寫、正斜體、黑白體;上下角的字母符號和數碼,其位置應區別明顯;容易混淆的外文字母和符號請用鉛筆注明。
5參照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和國家有關標準,文稿各級標題一律左頂格書寫,題號采用1,1.1,1.1.1,…;2,2.1,2.1.1,…等標注形式,標題層次一般為3級,最多不超過4級。
6作者及其工作單位。作者工作單位應包括單位名稱、所在省市名及郵政編碼;單位名稱與省市名之間以逗號“,”分隔,整個數據項用圓括號“()”括起。英文摘要中的作者工作單位還應在省市名及郵政編碼之后加列國名,其間以逗豆“,”分隔。
7作者間簡介。來稿一律附作者簡介。對主要的作者按以下項目和順序書寫其簡介: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籍貫,職稱,學位,簡歷及研究方向(任選)。
8參考文獻。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本刊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參考文獻只列公開出版物,對非公開出版物非引用不可的,以腳注形式給出。
9來稿一律用法定計量單位,并用符號表示之。對廢止的計量單位,請換算成法定計量單位。
10科技名詞術語應使用全國自然科學名詞審定委員會公布的科技名詞術語,如系作者自譯的新名詞,第一次使用時請注出原文。外國地名和人名,除常用者外,請注出原文。
11來稿內容應嚴格遵照國家有關保密規定;有中國國界的圖件應在中國地圖出版社出版的地圖底圖上清繪,切勿漏掉臺灣省及南海諸島。
12來稿請勿一稿多投,稿件自收到之日起5個月內決定刊用與否。請作者自留底稿,本刊一般不退稿。編輯部有權對來稿進行刪改,不同意者請在來稿時聲明。
13本刊已入編《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同時加入中國期刊網和“萬方數據——數字化期刊群”,如作者不同意文章上網,請另投其他刊物。